温州市瓯江路海港大厦1幢101室出租通告
一、标的物概况
1、出租标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江路海港大厦1幢101室。。
2、出租面积:修建面积359.51平方米。。
3、出租用途:办公
4、出租年限:不凌驾36个月(不含免租期)。。
5、免租限期:1个月。。
6、出租标的其他情形:
1)现在处于空置状态。。
2)该资产所有权属尊龙时凯,,,,尊龙时凯物业治理服务分公司受尊龙时凯委托对外出租该资产,,,,与承租人签署租赁条约,,,,推行出租人权责。。
3)执律例则要求报消防、妄想、城管执法、房管等行政部分审批的,,,,必需在审批通事后方可实验,,,,完工后凭证划定报相关部分验收及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出租方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分的审批不作任何允许或包管,,,,一切审批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4)其他未尽事宜,,,,在《衡宇租赁条约》中明确。。
二、出租方式
通过浙江产权生意所网上挂牌出租。。
三、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必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设、有用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四、生意条件
1、租金挂牌价钱:50元/月/平方米。。
2、竞租包管金:10万元。。意向承租方竞租报名时应交纳竞租包管金至浙江产权生意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所有竞租包管金后获得加入竞租资格;;;;逾期未交纳的,,,,视为放弃承租意向。。竞租包管金在承租方按租赁条约约准时间内支付首期租金、履约包管金且浙交所收到租赁双方所有生意服务费后三个事情日内,,,,由浙江产权生意所有限公司退回至承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未在租赁条约约准时间内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包管金的,,,,其所交包管金在浙交所收到租赁双方所有生意服务费后三个事情日内直接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租金的支付方式:接纳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每六个月支付一次,,,,详细支付时间以租赁条约约定为准。。
4、履约包管金:10万元。。
5、相关用度:承租人租赁使用该衡宇历程中所爆发的物业费、水电费等一切用度由承租人自行肩负。。
五、通告限期及其他事项
1、通告挂牌期:自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5月19日共25个事情日,,,,时代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竞买报名挂号手续。。切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2017年5月19日下昼5时(报名阻止时)前向浙江产权生意所递交所有竞租报名质料及交纳竞租包管金(日常办理时间:事情日上午8:30-11:30,,,,下昼1:00-5:00,,,,所在: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层浙江产权生意所有限公司),,,,逾期无效。。
2、意向承租方须在通告限期内向浙交所提交承租申请、交纳包管金、注册账户并激活、进入动态报价大厅(http://portal.zjpse.com/portal/page?to=proHall)报价(自由报价起止时间:2017年4月14日上午10:00至2017年5月22日上午10:00。。限时报价起始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上午10:00)。。
3、若通告挂牌期内,,,,未征集到及格承租方,,,,则延伸信息宣布:稳固换挂牌条件,,,,凭证5个事情日为一个周期延伸,,,,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六、意向承租方需提交质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挂号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包管其真实、完整、有用。。
1.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经意向承租方签字确认的《承租意向挂号表》、《网络动态报价资料》、《实地勘探证实》;;;;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署理情形下)。。
2. 自然人应提交:
(1)经意向承租方签字确认的《承租意向挂号表》、《网络动态报价资料》、《实地勘探证实》;;;;
(2)意向承租方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署理情形下)。。
七、联系方式
出租方:吴司理 0577-56795787,,,,浙江省温州市望江东路朔门大厦2号楼第三层西首。。
浙交所:朱先生0571-87297306/1398984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