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令2005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收费规则(内贸部分)
交通部令2005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收费规则(内贸部分)
交通部令2005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收费规则(内贸部分)
宣布人:系统治理员 浏览 宣布时间:2022年04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收费规则(内贸部分)(2005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收费规则(内贸部分)》已于2005年7月12日经第14次部务聚会通过,,并商国家生长和刷新委员会赞成,,现予宣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

  部长? 张春贤

  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收费规则

   。。。。诿巢糠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长江干线和黑龙江水系(不包括吉林省的口岸)口岸向航行海内航线的船舶及内贸收支口的货物和集装箱(尚有划定的除外)计收口岸用度,,均按本规则办理。 。。。。

  各港与香港、澳门之间的货物和集装箱运输,,除尚有划定的外,,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口岸收费规则(外贸部分)》的划定办理。 。。。。

  第二条? 计费单位和进整步伐:

   。。。。ㄒ唬┐耙跃欢郑ㄎ蘧欢职醋芏,,无总吨按载重吨)为计费单位的,,不满1吨按1

  吨计;; ;;以马力(1马力=0.735千瓦)为计费单位的,,不满1马力按1马力计。 。。。。

  船舶无净吨、总吨和载重吨,,则按500吨计收口岸用度。 。。。。

   。。。。ǘ)以日为计费单位的,,除尚有划定的外,,按日历日计,,不满1日按1日计;; ;;以小时为计费单位的,,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凌驾1小时的尾数,,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凌驾半小时的按1小时计。 。。。。

   。。。。ㄈ┮郧孜品训ノ坏,,不满1千米按1千米计。 。。。。

   。。。。ㄋ模┮云椒矫孜品训ノ坏,,不满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 。。。。

   。。。。ㄎ澹┘跋湟韵湮品训ノ弧 。。。。

  可折迭的标准空箱,,4只及4只以下摞放在一起的,,按1只响应标准重箱盘算。 。。。。

   。。。。┗跷锏募品讯址种亓慷郑╓)和体积吨(M)。 。。。。重量吨为货物的毛重,,以1000千克为1计费吨;; ;;体积吨为货物“满尺丈量”的体积,,以1立方米为1计费吨。 。。。。口岸计费按重量吨和体积吨择大盘算。 。。。。

  订有换算重量的货物,,按“货物重量换算表”(表1)的划定盘算。 。。。。

   。。。。ㄆ撸┟恳患品训ッ肯罨跷锏闹亓炕蛱寤,,最低以1计费吨盘算,,凌驾1计费吨的尾数按0.01计费吨进整。 。。。。统一品级的货物相加进整。 。。。。

   。。。。ò耍┛诎斗岩匀嗣癖以趟愕ノ弧 。。。。每一计费单每项用度的尾数以1.00元盘算,,缺乏1.00元的进整;; ;;每一计费单的最低收费额为10.00元。 。。。。

  第三条? 收支口货物的重量和体积,,以口岸货物作业条约上所列数目为准。 。。。。港方对货物的数目可以举行核查。 。。。。口岸货物作业条约上所列数目与核查数目不符时,,以现实核查数目作为口岸计费依据,,并向责任方计收核查用度。 。。。。

  第四条? 付款人对种种用度除与港方订有协议者外,,应当预付或现付,,并应在结算当日(法定节沐日顺延)一次付清,,逾期自结算的越日起按日交付迟付款额5‰的滞纳金。 。。。。

  第五条? 口岸谋划人或治理人应当依据《价钱法》,,实验明码标价,,在谋划场合醒目位置宣布口岸收费项目、标准及监视电话。 。。。。

  第二章? 引航、移泊费

  第六条 由引航员引领船舶进、出沿海口岸,,按下列划定计收引航费:

   。。。。ㄒ唬┮骄嗬朐10海里以内的口岸,,按“航行海内航线船舶口岸费率表”(表2)编号1(A)的标准计收;; ;;

   。。。。ǘ)引航距离凌驾10海里的口岸,,除按表2编号1(A)的标准计收引航费外,,其超程部分另按表2编号1(B)的标准计收超程部分的引航费;; ;;

   。。。。ㄈ┝杓莞鞲垡匾栽兜囊,,其凌驾部分的引航费按表2编号1(A)的标准加收30%。 。。。。

  引航距离由各口岸所在地口岸治理部分宣布,,报省级交通(口岸)主管部分和交通部备案。 。。。。

  引航费按第一次进港和最后一次出港各一次划分计收。 。。。。

  第七条? 由引航员引领船舶航行长江干线和黑龙江水系,,按“航行海内航线船舶长江干线和黑龙江水系引航费率表”(表3)的划定计收引航费。 。。。。

  第八条? 由引航员引领船舶在港内移泊,,沿海口岸按表2编号2(A)、长江干线和黑龙江水系口岸按表2编号2(B)的划定,,以次计收移泊费。 。。。。

  第九条? 接送引航员不另收费。 。。。。

  第十条? 由拖轮拖带的船舶、驳船、木竹排以及水上浮物,,其引航和移泊费按拖轮(船舶)马力(净吨)与所拖船舶(木竹排、水上浮物)的净吨(体积)相加盘算。 。。。。

  第十一条? 船舶因引航或移泊使用拖轮时,,另按拖轮出租费率计收拖轮使用费。 。。。。

  第十二条? 沿海口岸引航和移泊的最低计费吨为500净吨(马力),,长江干线和黑龙江水系引航和口岸移泊的最低计费吨为300净吨(马力)。 。。。。

  第十三条? 因船方原因不可按原准时间起引或应船方要求引航员在船上停留时,,按表2编号3的划定计收引航员滞留费。 。。。。

  第十四条? 沿海口岸进港船舶因船方原因作废引航妄想,,但引航员已上船的,,按0.05元/净吨(马力)计收引航费,,最高收费额为500元。 。。。。申请在长江干线和黑龙江水系引航的船舶因船方原因作废引航妄想,,引航员已经上船的,,引航员的差盘缠、交通费由申请方肩负。 。。。。

  第三章? 拖 轮 费

  第十五条? 使用港方拖轮时,,凭证“租用船舶、机械、装备和委托其他杂项作业费率表”(表5)的划定,,按拖轮马力和使用时间,,向委托方计收拖轮使用费。 。。。。

  拖轮使用时间为现实作业时间加辅助作业时间。 。。。。现实作业时间为拖轮抵达作业所在最先作业时起,,至作业完毕时的时间;; ;;辅助作业时间为拖轮驶离拖轮基地至作业所在和驶离作业所在返回拖轮基地时的时间。 。。。。现实作业时间由委托方签认,,按实盘算;; ;;辅助作业时间实验包干,,由口岸谋划人综合测算确定,,报口岸所在地口岸治理部分备案。 。。。。

  第四章? 系、解缆费

  第十六条? 由口岸工人举行船舶系、解缆,,按表2编号4(A、B、C、D、E、F、G)的划定,,以每系缆一次或解缆一次计收系、解缆费。 。。。。

  船舶在口岸停泊时代,,每加系一次缆绳计收一次硝杈堆。 。。。。

  第五章? 停 泊 费

  第十七条? 停泊在口岸码头、趸船(包括无人驳基地的趸船)、浮筒的船舶(长江干线和黑龙江水系中途????康目吐帧⒖突醢嗦殖猓,,由码头、趸船、浮筒的所属部分按表2编号5(A)的划定征收停泊费。 。。。。

  第十八条? 停泊在口岸码头、趸船(无人驳基地的趸船除外)的下列船舶,,由码头、趸船的所属部分按表2编号5(B)的划定征收停泊费:

   。。。。ㄒ唬┳靶,,上、下游客完毕(指办妥交接)4小时后,,因船方原因继续留泊的船舶;; ;;

   。。。。ǘ)非港方原因造成的等修、磨练的船舶(等装、等卸和装卸货物历程中的等修、磨练除外);; ;;

   。。。。ㄈ┘佑图铀瓯霞绦舨吹拇埃; ;;

   。。。。ㄋ模┓强诎豆と俗靶兜拇埃; ;;

   。。。。ㄎ澹┞眯小⒙糜未埃ê嫱饴糜未,,不含国际旅游船舶)。 。。。。

  第十九条? 船舶在口岸码头、趸船、浮筒停泊以24小时为1日,,不满24小时按1日计。 。。。。

  第二十条? 系靠停泊在口岸码头、趸船、浮筒的船舶的船舶,,视同停泊码头、趸船、浮筒的船舶征收停泊费。 。。。。

  第二十一条? 由于等潮、天气影响或港方原因造成船舶在港内留泊及建港工程船舶,,军事及执行公务的公安、边防、海关、检疫、海事、航道、水利等公务船舶,,免征停泊费。 。。。。

  第六章? 开、关舱费

  第二十二条? 由口岸工人开、关船舶舱口,,不分条理和开、关次数,,按表2编号6(A、B、C、D)的划定,,划分以卸船计收开、关舱费各一次,,装船计收开、关舱费各一次。 。。。。

  口岸工人单独拆、装、移动舱口大梁,,视同开、关舱作业,,计收开、关舱费。 。。。。

  第二十三条? 大型舱口(又称A、B舱)中心有纵、横梁的(包括牢靠纵、横梁和活动纵、横梁),,按两个舱口计收开、关舱费。 。。。。

  设在大舱口外的小舱口,,按4折1盘算,,缺乏4个按1个大舱口盘算。 。。。。

  第二十四条? 由口岸工人为船舶揭盖(包括折迭、整理)、笼罩、捆绑货物苫布,,不分次数与苫布数目,,按表2编号6(A、B、C、D)划定的费率,,划分以每艘船舶揭盖、笼罩各计收一次揭、盖苫布费。 。。。。

  第七章? 货物港务费

  第二十五条? 经由口岸吞吐的内贸收支口货物和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除外),,由认真维护防波堤、收支港航道、锚地等口岸公用基础设施的单位,,按“内贸货物港务费率表”(表4)的划定,,以入口或出口划分征收一劣货物港务费,,所有专项用于口岸公用基础设施的维护和治理。 。。。。

  第二十六条? 凭客票托运的行李,,船舶自用的燃物料,,本船装货垫缚质料,,随包装货物偕行的包装备品,,渔船捕获的鱼鲜以及偕行的防腐用的冰和盐,,随活畜、活禽偕行的须要饲料,,使馆物品,,联合国物品,,军用物品,,因意外事故暂时卸在港内仍需运往原抵达港的货物,,用于本港建设的货物,,购进或售出的船舶,,集装箱空箱(商品箱除外),,均免征货物港务费。 。。。。

  第八章? 口岸作业包干费

  第二十七条? 货物和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除外)在口岸举行装卸等劳务作业(堆存保管除外),,实验包干计费,,包干规模为货物在口岸作业的所有历程。 。。。。

  外贸收支口货物,,除按《口岸收费规则(外贸部分)》所划定的标准计收装卸船用度外,,装卸外贸船舶以外的作业,,另按第一款的划定,,实验包干计费。 。。。。

  第二十八条? 口岸作业包干费实验市场调理价,,收费标准由口岸谋划人自行确定,,并在其谋划场合提前对外宣布。 。。。。

  第九章? 货物堆存保管费

  第二十九条? 堆保存口岸客栈、堆场的货物,,按下列划定计收货物堆存保管费:

   。。。。ㄒ唬┭睾?诎逗D谕馊肟诨跷锖图跋洌鹤悦空趴诎蹲饕滴械ィㄌ岬ィ┑幕跷镒钕冉肟獬〉牡谖逄炱,,至货物提离库场确当天止。 。。。。

  内河口岸海内外入口货物和集装箱:自每张口岸作业委托单(提单)的货物最先进入库场的第二天起,,至货物提离库场确当天止。 。。。。

   。。。。ǘ)海内外出口货物和集装箱:自每张口岸作业委托单(提单)的货物最先进入库场确当天起,,至货物装船的前一天止。 。。。。

   。。。。ㄈ┭睾?诎度肟谧隹诘幕跷锖图跋洌鹤悦空趴诎蹲饕滴械ィㄌ岬ィ┑幕跷镒钕冉肟獬〉牡谖逄炱,,至货物装船确当天止。 。。。。

  内河口岸入口转出口的货物和集装箱:自每张口岸作业委托单(提单)的货物最先进入库场的第二天起,,至货物装船确当天止。 。。。。

   。。。。ㄋ模┐嬲换跷锛叭潭加苫踔髯孕凶靶兜幕跷铮鹤曰跷镒钕冉肟獬∪返碧炱,,至货物所有提离库场确当天止。 。。。。

   。。。。ㄎ澹┪O栈跷铩⒗洳刂叵浜蜕⒆耙禾寤跷铮喊聪质荡娣盘焓品选 。。。。

   。。。。┰诳诎洞娣诺墓使臣跋,,自抵达口岸的第15天起计收堆存保管费。 。。。。

   。。。。ㄆ撸┮蚋鄯皆鹑,,不可在原准时间确当天交付货物时,,自越日起至具备交付货物条件并通知货方提货之日的越日止,,免收货物堆存保管费。 。。。。

   。。。。ò耍┐娣呕跷锉⑹坎环,,自更正确当日起,,按更正数目计费。 。。。。

  第三十条? 经港方赞成,,在口岸库场举行加工致理、抽样等事情,,均以现实面积向货方计收库场使用费。 。。。。

  第三十一条? 堆存保管费和库场使用费实验市场调理价,,收费标准由口岸谋划人自行确定,,并在其谋划场合提前对外宣布。 。。。。

  第十章? 驳船取送费

  第三十二条? 在长江干线和黑龙江水系口岸使用口岸拖轮取送驳船到码头装卸货物,,按下列划定,,向委托方计收驳船取送费。 。。。。

   。。。。ㄒ唬┮远智准品训,,自口岸中心锚地起,,只按重载一次盘算,,按表5的划定计收;; ;;

   。。。。ǘ)以现实使用港作拖轮时间计费的,,按表5的划定,,以马力小时费率计收。 。。。。

  以上两种计费要领,,由港方和委托方协商确定。 。。。。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条? 租用港方船舶、机械、装备,,船方委托港方工人举行杂项作业,,均按表5的划定计收用度。 。。。。

  第三十四条? 经港方赞成,,在口岸作业全历程都由非港方工人操作且不使用口岸工具和机械的货物,,按本规则第二十八条划定的口岸作业包干费的10%收取码头使用费。 。。。。

  第三十五条? 租用码头、浮筒举行供油、供水等作业,,由租赁双方协商付费。 。。。。

  第三十六条? 运输部分运输周转的国标2吨、5吨空箱(重箱时未通过口岸的除外),,免收一切口岸用度。 。。。。

  第三十七条? 口岸作业历程中爆发灌包、缝包、捆绑、加固、铺舱、隔票、和其他杂项作业所需质料由委托方供应。 。。。。

  第三十八条? 在长江干线和黑龙江水系口岸由港方举行驳船编解队作业,,用度由港方和委托方协商确定。 。。。。

  第三十九条? 对黑龙江水系冬季冰封期经江上通道,,通过口岸码头、蹊径的货物及车辆收取口岸使用费,,收费标准由口岸谋划人自行确定,,并在其谋划场合提前对外宣布。 。。。。

  第四十条 对通过口岸船闸的船舶收取船闸使用费,,收费标准由船闸治理或谋划部分自行确定,,并在其谋划场合提前对外宣布。 。。。。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满尺丈量”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收支口商品磨练局公布的《收支口商品货载权衡磨练规程》举行的丈量。 。。。。

  “危险货物”是指国家标准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国际海事组织制订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所列名的货物,,石棉、鱼粉、棉、麻及其他动物纤维、植物纤维、化学纤维除外。 。。。。

  第四十二条? 本规则未作划定的口岸机械、船舶出租费,,供电、供油劳务费,,轮驳供水劳务费(水费按外地水价),,收费标准由口岸谋划人自行确定,,并在其谋划场合提前对外宣布。 。。。。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所称“沿海口岸”是指沿海口岸港界(或辖区)内的所有码头。 。。。。本规则所称“长江干线口岸”是指长江干线上以及与干线口岸处于统一都会中的支流上口岸的所有码头,,包括港辖区规模内的所有码头。 。。。。本规则所称“黑龙江水系口岸”是指黑龙江、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干线上以及与干线口岸处于统一都会中的支流上口岸的所有码头,,包括港辖区规模内的所有码头。 。。。。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内河口岸向航行海内航线的船舶及内贸收支口的货物和集装箱(尚有划定的除外)计收口岸用度,,比照本规则办理。 。。。。

  第四十五条? 本规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认真诠释。 。。。。

  第四十六条? 本规则自2005年8月1日零时起施行。 。。。。交通部1992年10月27日宣布的《关于调解交通部直属及双重向导口岸内贸口岸费收标准的通知》(交运发[1992]967号)及附件一《口岸内贸货物装卸费调解测算表》、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口岸费收规则(内贸部分)》同时废止。 。。。。其他有关划定与本规则相抵触的,,以本规则的划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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